贵州矿产资源法律研究中心
传播法律知识
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下称《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总则明确了权利保护、以人为本、诚实守信、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等原则,这些原则的实施对矿山企业的合法合规管理以及法律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矿山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都须以《民法典》为法律准则。其各分编中界定的新规则对矿山企业市场行为做出了更加严密的规范,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矿山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环境也更加复杂,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影响矿山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据分析,由于我国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的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矿山企业在现阶段面临着矿山生产安全、矿山环境污染、矿产资源短缺等问题。针对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矿山企业法律文化,才能改进矿山企业的现状。
在此形势背景下,我贵州矿产资源法律研究中心应该坚持*的指导、以人为本、依法治企、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等矿山企业法律文化建设原则,不断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发挥自身社会价值,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保障矿山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协助各大企业实现自身战略目标,为矿山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的物质表现层、规章制度层、核心理念层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凭自已的直觉判断和经验就可以解决得了的,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就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与基本的法律知识。长期以来,我们许多矿山企业在企业文化发展的同时,并没有把法律文化纳入其中,片面地认为只要有法律制度,不违法就行了,矿山企业法律文化根本不需要特别建设,没有强调。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任何一个企业的法律文化都是需要我们建设和逐步完善的。
贵州贵煤在接下来的实践活动开展中将以自身为文化载体,通过牢固树立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理念,抓住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理念的重点;密切结合矿山企业的实际,以“情”化人,把理论说教与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起来,把矿山企业法律文化融入到每位员工的内心,使其内化为矿山企业员工内心的一种精神。终形成一个符合当前国情的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相信通过矿山企业法律文化的建设,能有针对性的解决矿山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
0851-84139868
联系人:13511991772 13312284889
邮箱:775693425@qq.com
微信公众号:guizhouguimei
网址:b0p9m8.tilw.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街道办事处
宾阳路与观山西路交汇处贵阳万科理想城第B3
号楼1单元4层